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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鸾对舞珊瑚树,海燕双栖玳瑁梁。

解释:出自唐代沈佺期《独不见》,用于赞新婚夫妇和谐。文鸾在珊瑚树成双成对而舞动,海燕在玳瑁梁上成双成对而栖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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张益州画像记
宋代苏洵

  至和元年秋,蜀人传言有寇至,边军夜呼,野无居人,谣言流闻,京师震惊。方命择帅,天子曰:“毋养乱,毋助变。众言朋兴,朕志自定。外乱不作,变且中起,不可以文令,又不可以武竞,惟朕一二大吏。孰为能处兹文武之间,其命往抚朕师?”乃推曰:张公方平其人。天子曰:“然。”公以亲辞,不可,遂行。

  冬十一月至蜀,至之日,归屯军,撤守备,使谓郡县:“寇来在吾,无尔劳苦。”明年正月朔旦,蜀人相庆如他日,遂以无事。又明年正月,相告留公像于净众寺,公不能禁。

  眉阳苏洵言于众曰:“未乱,易治也;既乱,易治也;有乱之萌,无乱之形,是谓将乱,将乱难治,不可以有乱急,亦不可以无乱弛。惟是元年之秋,如器之欹,未坠于地。惟尔张公,安坐于其旁,颜色不变,徐起而正之。既正,油然而退,无矜容。为天子牧小民不倦,惟尔张公。尔繄以生,惟尔父母。且公尝为我言‘民无常性,惟上所待。人皆曰蜀人多变,于是待之以待盗贼之意,而绳之以绳盗贼之法。重足屏息之民,而以斧令。于是民始忍以其父母妻子之所仰赖之身,而弃之于盗贼,故每每大乱。夫约之以礼,驱之以法,惟蜀人为易。至于急之而生变,虽齐、鲁亦然。吾以齐、鲁待蜀人,而蜀人亦自以齐、鲁之人待其身。若夫肆意于法律之外,以威劫齐民,吾不忍为也。’呜呼!爱蜀人之深,待蜀人之厚,自公而前,吾未始见也。”皆再拜稽首曰:“然。”

  苏洵又曰:“公之恩在尔心,尔死在尔子孙,其功业在史官,无以像为也。且公意不欲,如何?”皆曰:“公则何事于斯?虽然,于我心有不释焉。今夫平居闻一善,必问其人之姓名与其乡里之所在,以至于其长短大小美恶之状,甚者或诘其平生所嗜好,以想见其为人。而史官亦书之于其传,意使天下之人,思之于心,则存之于目;存之于目,故其思之于心也固。由此观之,像亦不为无助。”苏洵无以诘,遂为之记。

  公,南京人,为人慷慨有大节,以度量雄天下。天下有大事,公可属。系之以诗曰:天子在祚,岁在甲午。西人传言,有寇在垣。庭有武臣,谋夫如云。天子曰嘻,命我张公。公来自东,旗纛舒舒。西人聚观,于巷于涂。谓公暨暨,公来于于。公谓西人“安尔室家,无敢或讹。讹言不祥,往即尔常。春而条桑,秋尔涤场。”西人稽首,公我父兄。公在西囿,草木骈骈。公宴其僚,伐鼓渊渊。西人来观,祝公万年。有女娟娟,闺闼闲闲。有童哇哇,亦既能言。昔公未来,期汝弃捐。禾麻芃芃,仓庾崇崇。嗟我妇子,乐此岁丰。公在朝廷,天子股肱。天子曰归,公敢不承?作堂严严,有庑有庭。公像在中,朝服冠缨。西人相告,无敢逸荒。公归京师,公像在堂。

满朝欢·花隔铜壶
宋代柳永

花隔铜壶,露晞金掌,都门十二清晓。帝里风光烂漫,偏爱春杪。烟轻昼永,引莺啭上林,鱼游灵沼。巷陌乍晴,香尘染惹,垂杨芳草。

因念秦楼彩凤,楚观朝云,往昔曾迷歌笑。别来岁久,偶忆欢盟重到。人面桃花,未知何处,但掩朱扉悄悄。尽日伫立无言,赢得凄凉怀抱。

登敬亭北二小山余时送客逢崔侍御并登此地
唐代李白

送客谢亭北,逢君纵酒还。

屈盘戏白马,大笑上青山。

回鞭指长安,西日落秦关。

帝乡三千里,杳在碧云间。

初春济南作

山郡逢春复乍晴,陂塘分出几泉清?

郭边万户皆临水,雪后千峰半入城。

答陆澧

松叶堪为酒,春来酿几多。

不辞山路远,踏雪也相过。

满江红·中秋夜潮

万水归阴,故潮信盈虚因月。偏只到、凉秋半破,斗成双绝。有物指磨金镜净,何人拏攫银河决?想子胥今夜见嫦娥,沉冤雪。

光直下,蛟龙穴;声直上,蟾蜍窟。对望中天地,洞然如刷。激气已能驱粉黛,举杯便可吞吴越。待明朝说似与儿曹,心应折!

秋夜读书每以二鼓尽为节
宋代陆游

腐儒碌碌叹无奇,独喜遗编不我欺。

白发无情侵老境,青灯有味似儿时。

高梧策策传寒意,叠鼓冬冬迫睡期。

秋夜渐长饥作祟,一杯山药进琼糜。

闲居
唐代姚合

不自识疏鄙,终年住在城。

过门无马迹,满宅是蝉声。

带病吟虽苦,休官梦已清。

何当学禅观,依止古先生?

驳复仇议

  臣伏见天后时,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者,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,卒能手刃父仇,束身归罪。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;且请“编之于令,永为国典”。臣窃独过之。

  臣闻礼之大本,以防乱也。若曰无为贼虐,凡为子者杀无赦。刑之大本,亦以防乱也。若曰无为贼虐,凡为理者杀无赦。其本则合,其用则异,旌与诛莫得而并焉。诛其可旌,兹谓滥;黩刑甚矣。旌其可诛,兹谓僭;坏礼甚矣。果以是示于天下,传于后代,趋义者不知所向,违害者不知所立,以是为典可乎?盖圣人之制,穷理以定赏罚,本情以正褒贬,统于一而已矣。

  向使刺谳其诚伪,考正其曲直,原始而求其端,则刑礼之用,判然离矣。何者?若元庆之父,不陷于公罪,师韫之诛,独以其私怨,奋其吏气,虐于非辜,州牧不知罪,刑官不知问,上下蒙冒,吁号不闻;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,枕戈为得礼,处心积虑,以冲仇人之胸,介然自克,即死无憾,是守礼而行义也。执事者宜有惭色,将谢之不暇,而又何诛焉?

  其或元庆之父,不免于罪,师韫之诛,不愆于法,是非死于吏也,是死于法也。法其可仇乎?仇天子之法,而戕奉法之吏,是悖骜而凌上也。执而诛之,所以正邦典,而又何旌焉?

  且其议曰:“人必有子,子必有亲,亲亲相仇,其乱谁救?”是惑于礼也甚矣。礼之所谓仇者,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;非谓抵罪触法,陷于大戮。而曰“彼杀之,我乃杀之”。不议曲直,暴寡胁弱而已。其非经背圣,不亦甚哉!

  《周礼》:“调人,掌司万人之仇。凡杀人而义者,令勿仇;仇之则死。有反杀者,邦国交仇之。”又安得亲亲相仇也?《春秋公羊传》曰:“父不受诛,子复仇可也。父受诛,子复仇,此推刃之道,复仇不除害。”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,则合于礼矣。且夫不忘仇,孝也;不爱死,义也。元庆能不越于礼,服孝死义,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。夫达理闻道之人,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?议者反以为戮,黩刑坏礼,其不可以为典,明矣。

  请下臣议附于令。有断斯狱者,不宜以前议从事。谨议。

大德歌·春

子规啼,不如归,道是春归人未归。几日添憔悴,虚飘飘柳絮飞。一春鱼雁无消息,则见双燕斗衔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