天若不爱酒,酒星不在天。
地若不爱酒,地应无酒泉。
天地既爱酒,爱酒不愧天。
已闻清比圣,复道浊如贤。
贤圣既已饮,何必求神仙。
三杯通大道,一斗合自然。
但得酒中趣,勿为醒者传。
译文
天如果不爱酒,酒星就不能罗列在天。
地如果不爱酒,就不应该地名有酒泉。
天地既然都喜爱酒,那我爱酒就无愧于天。
我先是听说酒清比作圣,又听说酒浊比作贤。
既然圣贤都饮酒,又何必再去求神仙?
三杯酒可通儒家的大道,一斗酒正合道家的自然。
我只管得到醉中的趣味,这趣味不能向醒者相传!
注释
酒星:古星名。也称酒旗星。
酒泉:酒泉郡,汉置,在今甘肃省酒泉市。传说郡中有泉,其味如酒,故名酒泉。
大道:指自然法则。
酒中趣:饮酒的乐趣。
诗通篇议论,堪称是一篇“爱酒辩”。开头从天地“爱酒”说起。以天上酒星、地上酒泉,说明天地也爱酒,再得出“天地既爱酒,爱酒不愧天”的结论。接着论人。人中有圣贤,圣贤也爱酒,则常人之爱酒自不在话下。这是李白为自己爱酒寻找借口,诗中说:“贤圣既已饮,何必求神仙。”又以贬低神仙来突出饮酒。从圣贤到神仙,结论是爱酒不但有理,而且有益。最后将饮酒提高到最高境界:通于大道,合乎自然,并且酒中之趣的不可言传的。此诗通篇说理,其实其宗旨不在明理,而在抒情,即以说理的方式抒情。这不合逻辑的议论,恰恰十分有趣而深刻地抒发了诗人的情怀,诗人的爱酒,只是对政治上失意的自我排遣。他的“酒中趣”,正是这种难以言传的情怀。
参考资料:
1、于海娣 等.唐诗鉴赏大全集.北京:中国华侨出版社,2010:123
2、裴 斐.李白诗歌赏析集.成都:巴蜀书社,1988:61-69
3、萧涤非 等.唐诗鉴赏辞典.上海:上海辞书出版社,1983:347-348
余禁所。禁垣西,是法曹厅事也,有古槐数株焉。虽生意可知,同殷仲文之枯树;而听讼斯在,即周邵伯之甘棠。每至夕照低阴,秋蝉疏引,发声幽息,有切尝闻。岂人心异于曩时,将虫响悲乎前听。嗟乎!声以动容,德以象贤。故洁其身也,禀君子达人之高行,蜕其皮也,有仙都羽毛之灵姿。候时而来,顺阴阳之数;应节为变,审藏用之机。有目斯开,不以道昏而昧其视;有翼自薄,不以俗厚而易其真。吟乔树之微风,韵姿天纵;饮高秋之坠露,清畏人知。仆失路艰虞,遭时徽纆。不哀伤而自怨,未摇落而先衰。闻蟪蛄之流声,悟平反之已奏;见螳螂之抱影,怯危机之未安。感而缀诗,贻诸知己。庶情沿物应,哀弱羽之飘零;道寄人知,悯余声之寂寞。非谓文墨,取代幽忧云尔。
西陆蝉声唱,南冠客思深。(客思深 一作:客思侵)
那堪玄鬓影,来对白头吟。(那堪 一作:不堪)
露重飞难进,风多响易沉。
无人信高洁,谁为表予心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