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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hòu

受法

  • 拼音shòu fǎ
  • 注音ㄕㄡˋ ㄈㄚˇ

  • 词语解释

    受法[ shòu fǎ ]

    ⒈  犹伏法。

    ⒉  接受道法。

    ⒊  指接受为文的法则。

    引证解释

    ⒈  犹伏法。

    元 无名氏 《陈州粜米》第一折:“有一日受法餐刀正典刑,恁时节钱财使罄,人亡家破,方悔道不廉能。”
    明 沉德符 《野获编·佞倖·同邑二役》:“谈 之受法,正值 容城 杨忠愍 赴义, 谈 号呼称寃, 忠愍 厉声曰:‘咄,奴辈得伴我死,可谓至荣,尚敢声寃耶。’”

    ⒉  接受道法。

    宋 洪迈 《夷坚丙志·江安世》:“江安世,兰溪 人,好道士説,受籙於 龙虎山 张静应 天师,受法於 南岳 黄必美 先生。”

    ⒊  指接受为文的法则。

    清 曾国藩 《<欧阳生文集>序》:“乾隆 之末, 桐城 姚姬传 先生 鼐,善为古文辞,慕效其乡先辈 方望溪 侍郎之所为,而受法于 刘 君 大櫆,及其世父编修 君范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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