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义理和章法。
⒉ 礼法;伦理规范。
⒊ 规律;法则。
⒈ 义理和章法。
引宋 沉括 《梦溪笔谈·艺文二》:“观其字音韵次序,皆有理法。”
《儒林外史》第十六回:“但昨看 匡迥 的文字,理法虽略有未清,才气是极好的。”
夏丏尊 叶圣陶 《文心》十八:“沉先生 是通晓文章的理法的。”
⒉ 礼法;伦理规范。
引《水浒传》第三三回:“量 刘高 不才,颇识些理法……我二人也无甚言语争执,此是外间妄传。”
《红楼梦》第九十回:“那 金桂 素性为人,毫无闺阁理法。”
康有为 《上海强学会章程》:“万国史学、万国公法、万国政教理法……皆听人自认,与众讲习。”
⒊ 规律;法则。
引李大钊 《研究历史的任务》:“应当解释记录,寻出那些事实间的理法。”
郭沫若 《中国古代社会研究》第一篇第二章第二节:“《易传》的作者把《易》的辩证观展开了,他是约略探寻到自然的理法。”
⒈ 义理和章法。多指写作文章。
引宋·沈括《梦溪笔谈·卷一五·艺文》:「观其字音韵次序,皆有理法,后世殆不以其为燕人也。」
《儒林外史·第一三回》:「文章总以理法为主,任他风气变,理法总是不变。」
⒉ 规矩和礼法。
引《水浒传·第三三回》:「量刘高不才,颇识些理法。」
《红楼梦·第九〇回》:「那金桂素性为人毫无闺阁理法,况且有时高兴,打扮得妖调非常,自以为美,又焉知不是怀著坏心呢!」